会费标准
会费标准

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24修订版)

 

第一条 根据《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协会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对会费收缴与使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水平适度、履行义务、服务会员、以会养会”的原则,确定会费收缴标准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 会费收缴范围: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会员,财政拨款的单位除外。

第四条 会费标准:

(一)理事长单位,2万元/年

(二)副理事长单位,1万元/年

(三)理事单位,0.5万元/年

(四)会员单位,0.2万元/年

第五条 会费缴纳办法

(一)会费缴纳以年度为时限,也可合并缴纳;

(二)会员单位分别按照会费标准,根据协会秘书处发出的《缴纳会费通知书》,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三)新申请入会的会员单位,于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缴纳会费通知书》缴纳会费。(当年6月30日前入会,足额缴纳当年会费,6月30日后入会,按照会费1/2缴纳);

(四)协会财务向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开具财政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第六条 会费用途

(一)协会日常办公、活动经费;

(二)协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和有关福利待遇;

(三)协会会刊、网站运营、编印资料经费;

(四)协会办公用房租赁费;

(五)协会的其他经费支出。

第七条 会费管理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协会经费;

(二)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健全经费收支账册,各类账簿完整,凭证齐全,会计报表准确;

(三)接受上级有关财政、审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审计、监督和检查;接收省工商财务部门的管理;

(四)严格经费的使用管理。协会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山东省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暂行规定》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采用独立的账户,开支账目由会计和出纳双层验收;

(五)每年向协会理事会报告上年度收支情况;

(六)做好现金管理工作。遵守现金使用规定,日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财务制度规定限额,现金账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

(七)加强银行账户和支票管理。银行账户只提供本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账。严格支票管理,领用支票需经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每月与银行核对账目。

第八条 会费使用审批程序和权限

(一)编制经费支出预算。重大项目经费支出前要编制经费预算,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经费使用审批程序。经办人根据经办事项的预算,填写《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经费使用申请表》,按经费使用审批权限逐级请示报批,不得未经批准或超越审批权限开支;

(三)经费使用审批权限。协会日常办公费用一次性支出费用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或协会日常性固定费用支出,可由本会秘书长审核批准;一次性支出费用超过1万元,由协会会长审核批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4年11月23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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