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流程
入会流程

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会员权益,维护本会声誉,保障本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会会员入会的条件、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会会员的入会由协会秘书处审核后提交理事会审批,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第四条 本会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和本办法,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正确行使会员权利。

       第五条 本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分为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

       第七条 本会会员是依法成立的与商用密码相关的机构。

       第八条 本会分支机构原则上由协会会员组成,非会员单位加入本会分支机构应先加入本会成为会员。

       第九条 每个会员单位应推荐一名会员代表,代表本单位利益和履行会员职责,并书面报协会秘书处。会员代表应当是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第三章 入会程序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相关单位或机构,应提交《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入会申请》,法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本会秘书处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报理事会批准。决定接纳申请单位为协会会员的,由秘书处负责吸纳申请单位完成会员入会工作。

       第十二条 申请单位自会费缴纳完成之日起成为本会正式会员,由协会颁发《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会员证》。

       第十三条 本会会员应当遵守《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章程》和《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第四章 会员服务

       第十四条 本会会员除享有本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权利外,还享有协会提供的下列服务:

       (一)参与协会组织的商用密码领域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课题项目研究等工作;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商用密码领域相关的研讨会、论坛、年会等活动;

       (三)参与协会组织的有关评选、项目开展等活动的申报、推荐;

       (四)参与协会组织的旨在促进会员之间、会员与社会各方面沟通协作的交流活动;

       (五)协会代表会员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及合理要求;

       (六)优先优惠参加协会组织的政策法规宣讲、业务培训、技术培训、专家讲座等活动;

       (七)协会通过自身网站、办公场所等线上和线下媒介为会员单位提供宣传支持;

       (八)在会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援助。

第五章 会员退会及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上缴会员证。

       第十六条 会员单位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会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会员资格并回收会员证。

       第十七条 会员单位如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日期内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相应的身份自然免除。

       第十八条 会员单位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的,由本会秘书处在本会网站予以公告,相应的会员身份、职务亦自然免除。

       第十九条 以本会名义开展活动需经协会秘书处备案,并经理事会同意,否则,将在协会网站上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或影响恶劣的,在协会网站上予以通报并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后予以除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的起草和修订由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商用密码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1日通过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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